GB/T 10786-2006 罐頭食品的檢驗方法(罐頭食品凈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測定)
本標準等效采用食品法典委員會CAC/RM36-70《瀝干物重量測定方法Ⅰ(根據AOAC方法)》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罐頭食品中凈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測定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罐頭食品中凈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測定。
2術語
罐頭毛重:整個罐頭在開罐前的重量。
固形物含量:瀝干物重(含油脂)占標明凈重的百分比。
3圓篩的規格
3.1凈重小于1.5kg的罐頭,用直徑200mm的圓篩。
3.2凈重等于或大于1.5kg的罐頭,用直徑300mm的圓篩。
3.3圓篩用不銹鋼絲織成,其直徑為1mm,孔眼為2.8mm×2.8mm。
4測定步驟
4.1凈重
擦凈罐頭外壁,用天平稱取罐頭毛重(g)。
肉、禽及水產類罐頭需將罐頭加熱,使凝凍溶化后開罐。果蔬類罐頭不經加熱,直接開罐。內容物倒出后,將空罐洗凈、擦干后稱重(g)。按下式計算凈重:
W=W2-W1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W——罐頭凈重,g;
W2——罐頭毛重,g;
W1——空罐重量,g。
4.2固形物含量
4.2.1水果、蔬菜類罐頭開罐后,將內容物傾倒在預先稱重的圓篩上,不攪動產品,傾斜篩子,瀝于2min后,將圓篩和瀝干物一并稱重(g)。按下式計算固形物含量:
W2-W1
X=━━━━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W
式中:X——固形物含量,重量百分率,%;
W2——果肉或蔬菜瀝干物加圓篩重量,g;
W1——圓篩重量,g;
W——罐頭標明凈重,g。
注:帶有小配料的蔬菜罐頭,稱量瀝干物時應扣除小配料。
4.2.2肉禽及水產類罐頭
將罐頭在50±5℃的水浴中加熱10~20min(視罐頭大小而定),使凝凍的湯汁融化,開罐后,將內容物傾倒在預先稱重的圓篩上,圓篩下方配接漏斗,架于容量合適的量筒上,不攪動產品,傾斜圓篩,瀝干3min后,將篩子和瀝干物一并稱量(g)。
將量筒靜置5min,使油與湯汁分為兩層,量取油層的毫升數乘以比重0.9,即得油層重量(g)。按下式計算固形物含量:
(W2-W1)+F
X=━━━━━━━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W
式中:X——固形物含量,重量百分率,%;
W2——瀝干物加圓篩重量,g;
W1——圓篩重量,g;
F——油脂重量,g;
W——罐頭標明凈重,g。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輕工業部食品發酵工業科學研究所歸口。
本標準由輕工業部食品發酵工業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陳葆新、于新華、張喜祥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1990-11-05批準1991-02-01實施
(本標準號QB 1007-90,已改為GB/T 10786-2006)
文章標簽: GB/T 10786-2006 罐頭食品的檢驗方法 罐頭食品凈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測定 固形物測定儀 固含量檢測儀
文章作者:冠亞水分儀集團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overclockt.com/news/152.html
版權所有 轉載時必須以連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處